Selected Category: 遊戲碎碎唸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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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Blizzard公佈了他們的新作品,結果新作品不是魔獸爭霸四(Warcraft IV)、暗黑破壞神三(Diablo III),也不是什麼星海世界(World of Starcraft),而是:星海爭霸二(Starcraft II),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猜對呢?XD

關於星海爭霸二的遊戲的畫面、影片和其它相關資訊,如果各位有興趣,想趕快看看Blizzard的新作品究竟葫蘆裡是在賣什麼藥的話,只要到星海爭霸二的官方網站:http://www.starcraft2.com逛逛,就可以一次看個夠囉!

好啦!雖然Blizzard已經告訴我們新作品是星海爭霸二了,不過......依照慣例,遊戲應該還需要好一段時間才會上市吧!恩......真是讓人心癢難耐啊!(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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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最近這段時間小弟我都在潛水,很久沒有上來碎碎唸了,部落格看起來好像已經荒廢似的,好啦!不管怎樣,還是要找時間上來唸一下,不然部落格就真的要荒廢了,之前都是聊線上遊戲比較多,今天就換換口味,來點不一樣的。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習慣逛Blizzard公司的網站,各位應該認識Blizzard這家公司吧!就是暗黑破壞神(Diablo)、星海爭霸(StarCraft)和魔獸爭霸(WarCraft)等系列遊戲的製作公司,最近小弟我在逛Blizzard網站的時候,看到了下面這則新聞:

We will be releasing Patch 1.15 for StarCraft within the next few weeks. This patch introduces new functionality to Battle.net that allows players to organize and join custom StarCraft leagues. These leagues support stat-tracking, custom icons, and replay uploading, among other features. Check out the StarCraft LDK page for more information.

這篇新聞的內容大概是說,Blizzard將會在數週後釋出星海爭霸 v1.15 Patch,這個Patch會在Battle.net增加戰團的功能(好啦!小弟我知道這個翻譯很爛,就先將就點吧!),可以讓玩家組織戰團或加入已經建立的戰團(星海爭霸 Battle.net的戰團應該是類似魔獸爭霸 III Battle,net的部族),另外,戰團可以支援戰績追蹤、查詢、重播紀錄檔上傳等等的功能。

恩,不知道各位還有沒有在玩星海爭霸這款經典老遊戲,老實說,小弟我已經很久沒玩了,以前的戰技和戰術也早就忘的一乾二淨了,以現在的狀況,可能連電腦都打不贏吧!XD

或許應該找個時間,把這款塵封以久的經典老遊戲裝起來,好好的回味一下。

唔......我的星海爭霸正版遊戲光碟跑到哪裡去了啊......(翻箱倒櫃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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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相信各位最近應該都有在網路、報紙、甚至是在電視上看過像是某大醫院癌研究發現,暴力電玩越打腦越空,或是暴力電玩恐有害大腦思考,暴力電玩越打越笨之類的新聞,如果各位還沒看過,只要到YAHOO的新聞網頁輸入關鍵字進行搜尋,應該可以找到不少相關報導,今天在這裡小弟我就來和各位聊聊這項有趣的研究。

小弟我認為,這項研究根本就是以偏概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項研究是以某K社所製作的知名遊戲進行實驗,但這也頂多只能證明玩這個遊戲可能會腦袋放空而已,根本就不能証明玩所有具有暴力內容的遊戲都可能會腦袋放空,怎麼能因為研究結果顯示玩這個遊戲可能會腦袋放空,就把這個帽子直接扣在所以具有暴力內容的遊戲上呢?

更嚴重的一點,這個研究本身就有問題了,結果被媒體渲染之後,原本只是玩具有暴力內容的遊戲可能會影響思考,後來不知道為什麼,變成玩所有的遊戲都會變笨,原本就不太正確的事情,被這麼一扭曲,現在的狀況比原本的還更糟了,玩遊戲只是一種休閒的方式,但被這樣一講,難免會讓不了解遊戲的人對遊戲有更多負面的感覺,某些喜歡打壓遊戲產業的的個人或團體也可以針對這點緊咬不放,甚至現在已經有師長把玩遊戲會變笨當理由,不讓子女接觸電玩遊戲了。

講難聽一點,做這項研究的人,可能根本就不懂遊戲,如果是這樣的話,既然做研究的人根本就不了解遊戲,那這項研究的可信度和正確性,應該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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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文章裡,小弟我先簡單的和大家介紹台灣和美國的遊戲軟體分級制度,這次小弟我就來和大家聊聊台灣的遊戲軟體分級制度。

相信現在各位已經可以在市面上看到,某些線上遊戲的包裝上已經有打上分級標章了,不過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發現, 這些遊戲軟體的包裝上「清一色」都是打上「普遍級」。

各位可能還不會覺得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小弟我就來引用一段「電腦軟體分級辦法」的條文:

第 8 條:電腦軟體中無任何暴露、暴力、血腥、恐怖、變態、毒品、犯罪、不雅言語及前三條(註:另外三個等級)描述之內容者,列為普遍級。
可愛卡通人物打鬥畫面,列為普遍級。


Well,現在就要來好好的請問一下了,請問現在有哪一套線上遊戲(尤其是MMORPG)符合這個條件?請問現在有哪個線上遊戲裡沒有暴露、暴力、不雅言語、褻瀆、粗鄙字眼?沒有嘛!這些條件現在的線上遊戲幾乎「通通都有」,既然不符合「普遍級」的分級標準,那為什麼可以打上「普遍級」呢?依照「電腦軟體分級辦法」的分級標準,大部分的線上遊戲(尤其是MMORPG)應該不是「輔導級」就是「限制級」,看看美國的ESRB分級制度,大部分的線上遊戲都被分為T級,有些甚至被分為M級,舉個例子,魔獸世界(World of Warcraft)在美國被分為T級,但是在台灣卻被打上「普遍級」。

接著小弟我再來引用另一段「電腦軟體分級辦法」的條文:

第 9 條:電腦軟體提供者應依規定,於電腦軟體發行、租售、散布、展示陳列、供應或提供下載前,自行分級;對於自行分級有疑義者,得諮詢經濟部工業局之意見。
前項以外之任何人,對於電腦軟體提供者之分級有異議時,得諮詢經濟部工業局之意見。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看出這條有什麼奇怪的地方,沒錯!就是那個「自行分級」,Oh my god!難怪現在市面上有打分級標章的遊戲軟體幾乎都是打「普遍級」,因為是「自行分級」,不用像在美國要先將遊戲軟體送交ESRB審核,由ESRB進行分級作業,所以遊戲公司可以「想分哪級就分哪級」。那請問一下,照這樣的話,有分級和沒分級有什麼不一樣?

還有一點,既然是幫遊戲軟體做分級,那為什麼不直接叫「遊戲軟體分級辦法」就好了,又不只有遊戲是電腦軟體,Windows作業系統,Office辦公室軟體也是電腦軟體啊!不會覺得這樣子很奇怪嗎?

小弟我是支持遊戲軟體進行分級的,但是目前的分級辦法,裡面有不少模糊或是不妥的地方,建議可以參考ESRB或是其它已經在國外行之有年的分級制度,如果不盡快加以改善,到時候真的就會變成「有分級和沒分級沒什麼兩樣」,而且可能會像「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和「台灣網路分級制度」一樣,不但弄不好,反而弄巧成拙,越弄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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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遊戲軟體也要分級嗎?大家知道遊戲軟體要怎麼分級嗎?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沒關係,今天小弟我就來和大家介紹兩種遊戲軟體分級制度,一種是台灣最近公佈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另一個是美國的「ESRB」。

首先小弟我先和大家介紹台灣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本辦法於今年(2006年)的七月六日由經濟部訂定發布,將於發布後六個月施行,開始對遊戲軟體進行分級,「電腦軟體分級辦法」的分級方式,和電影、電視的分級方式相同,分為普遍級、保護級、輔導級和限制級共四個等級,以下是「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各等級的分級標準

限制級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使用,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限制級:
一、除輔導級內容外,無渲染色情與猥褻之全裸畫面。
二、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感或厭惡感。
三、涉及人被殺害並產生血腥之畫面,及其他表現方式強烈之恐怖、血腥、殘暴或變態之情節。
四、描述其他犯罪行為而對未滿十八歲者之行為、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

輔導級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得使用,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需父母或師長輔導使用。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輔導級:
一、真實、虛擬或可愛卡通人物被殺害並產生血腥。
二、裸露上半身、背面全裸、遠處全裸、透過毛玻璃或其他部分或處理過之裸露。
三、犯罪、恐怖、玄奇怪異、反映社會畸形現象、褻瀆、粗鄙字眼、對白有不良隱喻及其他對兒童與少年心理有不良影響。

保護級
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得使用,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需由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使用。內容涉及描述兩性不同性特徵、可愛卡通人物裸露上半身、被殺害或被消滅之畫面、一般溫和之咒罵語及其他有混淆道德秩序觀念之虞內容,列為保護級。

普遍級
所有人皆可使用,可愛卡通人物打鬥畫面,無任何暴露、暴力、血腥、恐怖、變態、毒品、犯罪、不雅言語及前三條描述之內容者,列為普遍級。

關於「電腦軟體分級辦法」的完整條文,各位可以參考下列網頁
http://law.moj.gov.tw/fn/fn4.asp?id=35342

接著來和大家介紹已經在美國行之有年的「ESRB」遊戲軟體分級制度,ESRB是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的縮寫,中文名稱為「娛樂軟體分級委員會」,於1994年4月由遊戲業者共同成立,專門負責遊戲軟體的分級工作,分級方式方面,ESRB將遊戲軟體分為EC、E、E10+、T、M、AO和RP共七個等級,以下是ESRB各等級的分級摽準。

EC(EARLY CHILDHOOD)
適合三歲以上之使用者使用,無任何不適當之內容者列為EC級

E(EVERYONE)
適合六歲之使用者使用,含有溫和的打鬥畫面和/或少量溫和之咒罵語者,列為E級。

E10+(EVERYONE 10+)
適合十歲以上之使用者使用,含有較多溫和的打鬥畫面、溫和之咒罵語和/或少量易引起不良聯想之內容者,列為E10+級,於2005年4月增設。

T(TEEN)
適合十二歲以上之使用者使用,含有暴力、易引起不良聯想之內容、粗魯的玩笑、溫和的血腥畫面、描述賭博行為和/或少量粗鄙字眼者,列為T級。

M(MATURE)
適合十七歲以上之使用者使用,含有強烈暴力、血腥、褻瀆和/或粗鄙字眼者,列為M級。

AO(ADULTS ONLY)
適合十八歲以上之使用者使用,含有較多強烈暴力、血腥和/或色情與猥褻之全裸畫面者,列為AO級。

RP(RATING PENDING)
已經送交ESRB進行分級作業,但尚未完成分級,列為RP級,只會在遊戲上市前出現。

關於ESRB的其他資訊,各位可以至ESRB官方網站查詢。
http://www.esrb.org

好啦!今天就先簡單介紹台灣和美國的遊戲軟體分級制度,各位可以參考看看,以後如果有機會,小弟我再來和大家討論台灣的遊戲軟體分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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